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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晚期孕婦禁用藥有哪些

參與醫(yī)生

北京醫(yī)院 王少為 主任醫(yī)師
妊娠晚期、早期、中期時都有圍生期的用藥原則,最重要的原則基于母兒健康的最大化去考慮用藥的問題。 在孕晚期實際建立胎盤屏障,有很多時候大分子的東西已經不能通過胎盤,所以對藥物影響相對小。所以晚期對于藥物致畸會比早期稍微稍微放松、放寬,但是有一些藥物不能用。對于會引發(fā)宮縮的藥物,具體如下: 1、比如垂體后葉激素、前列腺激素等,因為這種不正當、不恰當的宮縮劑使用可能會造成早產、胎盤早剝、孩子宮內窘迫、急性產道損傷、子宮破裂等,所以這個藥不能輕易用; 2、對于抗腫瘤的藥,到晚期以后如果需要用抗腫瘤藥,一定要把妊娠終止以后再用。因為絕大多數的抗腫瘤藥都是有胚胎毒性; 3、緩瀉劑,比如番瀉葉、果導片,這種強烈的寬腸、潤腸藥,可能會造成腸蠕動過多、誘發(fā)早產問題。所以宮縮劑、強瀉藥、抗腫瘤藥物在妊娠晚期以后是盡量不使用或者是慎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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