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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周為什么不建議保胎

參與醫(yī)生

北京醫(yī)院 毛瀅 副主任醫(yī)師
懷孕35周如果,發(fā)現(xiàn)有先兆早產(chǎn)的癥狀,確實不建議保胎,其實所謂的不建議保胎,其實是不需要保胎?,F(xiàn)在的研究認為在懷孕34周以上的胎兒,已經(jīng)具備一定的生存能力,其各個器官系統(tǒng)的發(fā)育,已經(jīng)接近足月的狀態(tài)。所以一般保胎的目標是懷孕34周,35周的胎兒不建議保胎,也是主要因為保胎藥物有一定的副作用。保胎藥物有很多種,不同的藥物可以起到不同的保胎作用。但是每一種藥物都分別有其不良反應或者副作用,因此長期使用保胎藥物,可能會導致孕婦或者胎兒受到一些不良影響。如常用的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,這一類藥物就會引起孕婦的心率加快,所以在使用這一類藥物進行保胎時,孕婦通常會有心跳加快、心慌的癥狀。長期使用會對孕婦的身體造成不良影響,因此在權衡利弊的情況下,建議保胎達到34周,就可以停用保胎藥物。如果仍然有癥狀,給予密切觀察,并且讓新生兒科做好準備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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