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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微骨折沒打石膏多久可以走路

參與醫(yī)生

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(yī)學院附屬協(xié)和醫(yī)院 張波 副主任醫(yī)師
如果不是承重部位骨折,或骨折移位不明顯,通?;颊吖潭?-4周后可以開始嘗試走路。如果骨折較嚴重,屬于承重部位的骨折,通常需要固定6-8周,甚至3個月才能正常走路。輕微骨折如果未進行石膏固定,建議患者至少6周或3個月后再走路。輕微骨折是指骨折發(fā)生裂縫,但未發(fā)生移位,此時如果不進行石膏固定,或康復過程中未進行固定,則本來未移位的骨折可能在活動、走路、康復過程中重新發(fā)生移位。如果出現(xiàn)移位,需要進行復位、正骨,甚至進行面臨手術(shù)治療。因此,無論患者是輕微骨折、裂縫骨折、移位骨折等,通常建議采用石膏進行固定,對于康復更好,并發(fā)癥也更少。如果患者骨折較輕微,則固定時間可以稍微減少,如果患者骨折較嚴重,則固定時間需要相應延長。但若是患者輕微骨折未進行石膏固定,能夠下地走路的時間也需相應延長,通常建議3個月后再可以開始走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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